佛山市三水國致物流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競聘上崗公告
佛山市三水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水發展集團)因工作需要,決定在三水發展集團范圍內競聘上崗佛山市三水國致物流有限公司副總經理1名,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競聘原則
公平公正、競爭擇優。
二、競聘程序
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綜合能力考核-考察-公示-任職。
三、競聘范圍
在三水發展集團及下屬企業內部公開競聘上崗,符合條件的員工(不含工勤操作崗)均可報名。
四、競聘崗位、任職資格條件
(一)競聘崗位
佛山市三水國致物流有限公司副總經理1名。
(二)競聘基本條件
1.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堅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具有做好國有企業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認真履行經濟責任、政治責任和社會責任;
2.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要的政治理論水平、良好的心理素質和能夠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具有較強的戰略思維和創新意識,良好的溝通表達能力,高效的組織和執行能力,以及團隊建設能力;
4.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并致力于企業的發展壯大;
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納入競聘范圍:
(1)正受司法機關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或審查調查的;
(2)正在黨紀、政紀處分所規定的選任使用限制期內的;
(3)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等相關情況的(需公安機關開具相關證明);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由于個人原因,導致企業出現嚴重虧損,或造成企業資產嚴重損失和重大經濟損失的;
(6)個人在企業經營管理活動中有弄虛作假記錄的;
(7)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
(8)聘任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9)具有不得擔任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任職資格
1.年齡要求:45周歲及以下;
2.文化水平: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3.專業要求:不限;
4.技術職稱資格要求:不限;
5.工作經歷及工作經驗:
(1)具有累計5年以上企業、經濟、金融、文化、法律、黨群、紀檢監察等工作經歷。
(2)具有區屬一級企業中層正職崗位工作1年以上或中層副職崗位工作3年以上,或在二級及以下企業中層正職崗位工作3年以上的工作經驗。
(3)具有多崗位實踐經驗的復合型專業人才優先考慮。
說明:年齡及工作經歷計算截至接受報名的首日。
五、薪酬與聘任管理
(一)競聘成功后,按照競聘者原薪酬待遇標準發放至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起按照新崗位及薪酬體系進行發放。
(二)實行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與佛山市三水國致物流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簽訂勞動合同、聘任合同和績效考核責任書等,并設任職試用期1年。任職試用期滿經考核勝任現職的,正式聘任,其試用期計入任職時間。考核不勝任的,免去試任職務,按普通員工安排工作。
六、競聘上崗程序
(一)公告
本公告在三水發展集團網站公告,公告時間為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8日。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8日8:30-12:00,下午2:00-5:30。本次競聘只接受現場報名,可由他人代報名。
2.報名地址:佛山市三水區健力寶南路17號202三水發展集團人力資源部,聯系人:楊小姐,聯系電話:87778501。
3.報名資料:《佛山市三水國致物流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競聘上崗報名表》(附件2)本人簽字版原件。
(三)資格審查
1.每位競聘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2.為方便競聘單位審核是否構成回避關系職位,家庭成員(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和配偶父母等)及主要社會關系不得漏填,以免影響審核。
3.競聘人員應對提交的信息或材料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及競聘資格。
4.競聘工作小組對報名人員進行報考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進入綜合能力考核,報名人數不足3人的繼續開考。
(四)綜合能力考核
三水發展集團組織綜合能力考核,采用現場面試的方式進行,總分100分,合格分數為70分。面試由第三方機構負責命題、印刷,主要考核應試者思維邏輯、語言表達、應變能力、崗位匹配度等。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成績在三水發展集團網站公示1天。
(五)考察
根據競聘人員的綜合能力考核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競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由三水發展集團開展組織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競聘資格。
(六)公示
通過三水發展集團網站對擬錄取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七)任職
印發任職文件,辦理任職手續。
七、其他事項
(一)競聘后錄用人員的原職務自然免除,不再辦理免職手續。
(二)若出現競聘人員面試成績相同的,按照主考官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主考官面試成績仍然相同的,重新進行面試。
(三)對競聘人員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職位,是否遞補考察人選,由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四)本次競聘由三水發展集團紀委進行全程監督,電話:0757-87778623。
八、組織紀律
嚴格執行有關選人用人過程中紀律和監督的各項規定。競聘人員要自覺遵守選人用人工作的有關規定,不準弄虛作假,不準搞非組織活動,不準請客拉票,對違反有關規定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競聘資格,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